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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形成300个新型工业示范基地

时间:2012-02-17  浏览次数:229

    记者2月1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形成30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形成30个左右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

    据了解,自2009年起,工信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3年来,已累计评选出185家国家级示范基地,其中包括黑龙江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天津滨海新区、新疆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青海海西州等18家石化示范基地。

    《意见》指出,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示范基地内企业加快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壮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牵头重组,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提高“两化”融合和军民融合式发展水平;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土地管理。

    《意见》同时强调,要加强新兴科技与现有产业的融合,使示范基地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重要策源地和主要承载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占比提高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