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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项目调节阀招标公告

时间:2012-02-27  浏览次数:226

    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322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码310102C26110022535),项目业主为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项目,是以天然气为原料采用国际先进工艺,制取乙炔、甲醇、甲醛、BDO,最终形成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生产装置。本项目建设地点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是:乙炔装置氧气调节阀(13套)包括提供技术方案、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如果有),提供整套产品制造、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实际供货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外国独资企业或境外产品的代理商,以其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参加投标,提供各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2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外商独资或原装进口且技术成熟产品,在类似装置或高于业主项目工况下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或业主使用证明材料原件为准,同时投标产品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类似项目中无不良记录和法律纠纷,并提供业主名单、地址、联系方式;
  
  3.4投标人允许以其代理的产品参加投标,代理商必须是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有正规的营业手续。代理商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必须是制造商授权的一级代理商,并具有一级代理商的授权证书(原件),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允许同时投标,每个品牌只能由厂商或惟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将导致废标;
  
  3.5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及加工制造能力,投标产品(指主机或重要装置)生产厂商应有五年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历史;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8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有成熟的相关设备的生产技术,丰富的设计经验和制造业绩的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人详细了解项目具体招标要求和投标资质要求后,请于 2012年2月27日至 2012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聚四氢呋喃项目部招标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购买途径:
  
   投标人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第6条指定的联系人,并同时注明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5. 招标人: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刘老师
  
  电 话:023-72593481
  
  传 真:023-72597531
  
  开户单位: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涪陵白涛支行
  
  账 号:31-620201040001475
  
  电子邮箱:cqcyzbz@163.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4513信箱5分箱(EMS)
  
  邮 编:40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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